自序
土地登記是一種方法,一種程序。我國土地登記擷取權利登記制與托倫斯登記制之精華融合而成,以登記生效、實質審查、絕對效力及國家賠償為其特色。
現行土地登記依據土地法地籍編及土地登記規則。由於土地登記屬於程序法,深受實體法(如民法、土地法規等)之影響。凡實體法之強制或禁止規定,於辦理土地登記時,必須檢附相關文件或履行必要手續。因此,學習土地登記,應先具備實體法之基礎。實體法的底子愈好,學習土地登記愈輕鬆、愈紮實。
全書共分二編,第一編總覽土地登記,就土地登記體系分章說明,猶如鳥瞰森林;第二編細說土地登記,就「土地登記規則」逐條釋義,猶如瀏覽樹木。這二編可以相互對照,相互補充,當有「見樹又見林」之學習效果。
學習,然後才發覺所知不多;寫書,然後才體會所學不足。基此,書中如有疏漏、錯誤之處,尚祈讀者惠予指正。
許文昌
序於2015年9月